1月9日,市民黄先生向都昌新闻网记者投诉,称自己在县城镇派出所续签港澳通行证的时候,因工作人员前后回复不一致,导致了自己多跑了不少冤枉路。
黄先生告诉记者,他的亲戚由于婚期将近,想前往香港、澳门购买金银首饰,所以委托黄先生帮忙续签下通行证。1月5日,黄先生携带需要续签的通行证和相关资料来到县城镇派出所出入境证件受理窗口,一中年男性工作人员查看通行证后,称受证件上标注的有效期影响,需要黄先生下个星期来窗口才能办理。
当日,在该名男性工作人员的建议下,黄先生还在城镇派出所办证大厅隔壁房间自费打印好身份证等资料。打印完成后,黄先生再次来到出入境证件受理窗口,另一名工作人员以需要查验为由将黄先生所持通行证拿去,其仔细查看后便交给黄先生,期间并未给予另外的答复。
不同工作人员不同答复 市民再次前来犯了懵
1月8日,黄先生携带相关资料再次来到县城镇派出所。此时,在出入境证件受理窗口负责办理证件的是一名年轻的女性工作人员。该名工作人员查看黄先生携带的通行证后,称证件即将在今年2月份过期,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内无法继续续签,需要与证件相关的本人前来办理换证手续。
因工作人员前后回复不一致,导致黄先生多跑了冤枉路,对此当事人表示了不满。他告诉记者,多跑冤枉路倒是事小,关键是耽误了亲戚交待的事情。其后,黄先生还将一些已经在县城镇派出所打印好的复印件等资料出示给记者查看。
1月9日,记者联系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申办港澳签注的时间不得超过通行证有效期,所以在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三月的时候,是需要重新办理通行证的。
按照市公安局给出的答复,黄先生所持的港澳通行证确实需要重新办理,但县城镇派出所出入境证件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为何不一开始便准确告知黄先生,是工作人员业务不熟,还是出现了替岗现象?窗口服务工作是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的,本来能一次性准确告知的流程,却导致办事人跑了冤枉路,这样的服务窗口看来是亟待整改了。(记者 徐杰)